第13o章(1 / 2)
冯福出去调查了一圈:“老爷,这事儿有三个原因,第一自然是咱们姑娘写的太好,写的朗朗上口,就和白居易的诗一样,读一遍就能记的八九不离十。第二是有几家盐商,要讨老爷的好,大肆宣扬了一番,叫自家家塾子弟人人背诵,还想在运河旁边树碑铭刻。”
林如海端着茶杯的手抖了一下:“太过了。姑娘写的虽好,却没有好那般程度,如此的阿谀奉承,着实是太过了。”这帮人也太会无孔不入的专营讨好,但很难讨厌。
甚至都很难制止,也没有理由制止。
盐商轻易进不了林府的大门,送礼也就到冯福这一步为止,打点官场唯有投其所好这一点,既然林老爷炫耀女儿的文采,谁不蜂拥而上?
经商,最重要的就是学会行贿。
别说写的还行,就算像以前那位巡盐老爷一样,写些狗屁不通的对联,只要他肯卖,有的是人拿大把的银子在门口排着队求购。
冯福笑道:“第三嘛就是咱们姑娘实在年幼,家家都有儿女,一教训家里的儿女,都说你看看人家林姥爷家的千金、灵均洞主小小年纪学富五车,你再瞧瞧你这副不成器的样子。自古以来就对神童颇有追捧,我听他们说,这篇运河赋倘若是一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写的,也只是颇有灵气,要挑剔典故太少,字也不够生僻,一听说作者的年纪还不到十岁,不由得大喊一声,挖嘞个亲娘嘞,真是天才!”
官员们都和林如海的关系不差,文人子弟觉得探花郎很吉利,商人们有个个都想在盐业里插一手。
林如海仔细想想倒也明白了,倘若这是一个男的神童,将来要考科举争名次,那舆论上就有许多人不服,非要来‘考一考、试一试’,直到心服口服为止。但要是一个小女孩儿,即便是千古留名,不阻碍当前学子的仕途,不跟人一起考科举。反而是姑苏人杰地灵名单上又添一笔,没人会跳出来质疑。
他就从女儿的作业里,选出几篇自己最得意的,加上运河赋,安排府上的文书抄写下来,选自己最喜欢的装订成册,再考虑是出诗集文集还是怎样。或者攒多点,往京城散播!
天气炎热懒得读书,清茶一盏,熏香一注,想着黛玉日后羽化飞仙去,在人间有一些笔墨流传后世。又可以朝游沧海暮苍梧,走到哪里就写诗。神仙虽然不用结婚生子和养老,人生在世,岂能没有亲戚朋友?有道是背靠大树好乘凉,凡间的亲缘断了,定要有神仙中的知己好友,十来个酒肉朋友、志趣相投的姊妹、还要有贵人提携——没有说齐天大圣不好不尊贵的意思,但他不在体制内。
林如海虽然不了解神仙,想来天下间的道理大抵一样,自身水平越高,手下势力越大,越能向上结交,越是上人见喜,地方上经营的蒸蒸日上,那来投奔的手下越多,自身实力越强,除此之外再加上贤名美名,全了!
摸出扇子来纳凉,凉风习习,吹的他心热,已经yy到黛玉戴上金冠,穿上金缕绛绡衣,捧上笏板像模像样的上朝去。
“嘿嘿。”
独自隐居不在计划之内,在家靠父母,出门靠朋友,万不能形单影只。
金丝郎君蹲在桌子上,用尾巴拍了拍桌子:“林太公在想什么,笑出声了。”
林如海回过身来,眼前还是空无一人的书房:“金丝郎君?”
“正是。叫了你几声,缘何不理我!?”
林如海连忙道歉:“我盼郎君,如旱苗渴雨,更兼肉眼凡胎,见不到郎君的尊容,年老力衰,时长觉得自己听见了郎君的声音,却是幻听。”
金丝郎君都有一丁点可怜他了,掏出一封信:“原来如此,家书抵万金啊。”
薄薄一张纸,寥寥数个字。
“哎,这样的惜字如金。”
金丝郎君对于不能一时兴起就跑去找灵均洞主下棋吃零食,也不满意,半真半假的说:“隔墙有耳,这封信还是托小贞姑娘带出来再转交给我,我再转交给你。林姑娘在贾府上的生计如何,我可不曾看见,只听说要和我见一面实在太难,还需要另谋他法。哎,如果不是为了她,我可不愿意和凡人打交道。”
林如海自知自己就在凡人之列,不由得一阵羞惭,这些世间的凡俗桎梏对于他这种来去自如的半仙来说,着实是没有必要,只是对于黛玉而言。其中有些家里交不了的东西。不得不学。“那齐天大圣的兄弟朋友尽是神仙,若有一丝一毫的失礼之处,岂不是要被人嘲笑千年?这种为人处事之道待人接物之礼,必须自幼耳濡目染,家长不教,难道要外人去教吗?岂不是丢尽了脸面。别的不说,要是她要准备宴请亲朋好友,在我家里,所宴请的不过数人,好办的很。”
但一场正式的宴会,如何安排座次、预备酒馔、安排歌舞、乃至于调停调度伺候的人,那是大学问,稍有失礼就要结仇。吃的东西不能全然一样,使的器物也有尊卑之分。神仙好像很喜欢开宴会,总不能一人一坛酒一包榛子,自己在山上找地方坐下来,就开始聊吧?妖精不懂这些礼节,得主人家一条条的吩咐下去。
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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