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气道:“不必了,你也操劳了一天,不如早些回去歇息吧。”
说罢,便一刻不停地拎起小太监,起身走了出去。
书房作为王府重地,若无宸王手谕任何人都不许擅自入内,就连宸王妃也不例外。
若胆敢违令者,一律格杀勿论。
方一踏入花园,徒离忧便摒退众人,一把将小太监纳入怀中,借着月光细细地端详起对方来。
江怀壁喝醉酒不疯也不闹,只是乖巧地窝在他的怀中,眉眼弯弯的瞧着人也不说话。
一双黑白分明的瞳仁,透露出天真烂漫,又似有几分狡黠。如玉的肌肤,染上了一层淡淡的粉色,摸起来微微发烫,眼尾微微上挑,缀着一颗小小的红痣,只有在体温升高时才会显现,犹如点睛之笔,衬得他愈发明媚动人。
徒离忧突觉一阵血气上涌,推着小太监急走两步,直至将人抵到院中那棵早已开满粉色绒花的合欢树上才停了下来。
“你是对我下蛊了吗?”
不然,为何总能让我步步退让,失了分寸,变得不再像我自己。
江怀壁被他抓的有些痒,又有点痛,不舒服地扭着身子想要挣脱,一双眼弯得就像天边的新月,咯咯地笑个不停。
恰如山间清泉,林中朝露,令人思之朝暮,催之心折。
如此,宸王再也按耐不住心中的欲火,直接低头吻住小太监的唇,无情掠夺了对方呼吸的权利。
手也不老实地从衣襟探入,很快便扯下半边领子,一口咬上那处漂亮的锁骨,变着花样地逗弄,舔舐,乐此不疲。
江怀壁疼得倒吸一口凉气,下意识地踹了徒离忧一脚,奈何落下的力度却不痛不痒,根本没有任何威慑力。
“登徒子,无耻,下流!”
与清醒时相比,江怀壁此刻的胆子倒是大了不少,不再畏畏缩缩,骂起人来可是一点也不含糊,丝毫不留情面。
宸王笑着拽下对方的裤子,托起臀部一把将人抵在粗壮的树干,又腾出一只手来,沾了一点不知从哪寻来的脂膏,耐心地帮小太监做着扩张。
“唔,你干嘛~别碰我。”江怀壁用力拍打着对方的肩膀,好看的眉头皱成一团。奈何胳膊有伤,力气又没人家大,最后只能乖乖任由对方欺负,为所欲为。
他能感觉到对方进入自己的身体,一下又一下地用力撞击,背部不断与粗糙的树干摩擦,好在隔着几层衣裳,倒也不算太痛。
入夜后的天气凉爽宜人,可他现在却只觉浑身燥热,被风吹落的绒花飘落在肩头,酥酥麻麻的。就好像身前人此刻正在对他做的事情,很奇怪,不太舒服,可又有一丝说清道不明的奇异感觉,拉着他不断下坠、沉沦。
今晚的夜色很美,江怀壁醉眼朦胧地想。
翌日清晨,小太监是在宸王的怀中醒来,宿醉的结果便是头疼,身下的某处也莫名地觉得不舒服,浑身酸疼,再结合自己此刻衣衫不整的模样,当下便猜出了大概。
不过对方昨夜应该帮自己清理过,因此身上并没有粘腻的感觉,清清爽爽的。他小心翼翼地拿开横在自己腰间的胳膊,只可惜还未为成功便被对方大掌捞了回去,再度搂进怀中。
“美人,天还未亮,这是要做甚?”
徒离忧闭着眼睛,四肢却不老实地缠住小太监,逼得对方动弹不得,只好打消起身的念头。
怪就怪江怀壁昨夜醉酒醉得太厉害了,才刚做到一半,人就睡过去了。害得徒离忧只得草草了事,黑着脸将人抱回房中。又想起宋相一的叮嘱,耐心替对方做了清理。
一个时辰后,两人才换好衣裳,去了盛都最大的酒肆——聚贤楼。
为了避人耳目,徒离忧此行并未带护卫,只安排了墨青戬暗中随行。
聚贤楼座落于盛都最繁华地段,门庭若市,商贾来往频繁。常有一些文人雅士、门客出入,在此处高谈阔论治国之道,偶尔也会有争得面红耳赤,大打出手的情况出现。
宸王和小太监还未踏入门槛,就见一人被店里的伙计扔了出去,大咧咧地趴在了路中央,吃了满嘴的土。看热闹的百姓将路堵的水泄不通,一时阻挡了两人的去路。
“哪来的穷鬼,身无分文还想吃白食,做你的春秋大梦去吧!”
一个穿着粗布衫,黑布鞋的伙计,此刻正站在酒肆门口,指着地上的无赖破口大骂。直到骂累了,才转身叫上同伴一起离开。
而那个被扔出来的男子,见人走后,才慢悠悠从地上爬起来,随手捡起一旁掉落的鞋子穿好,捋了捋散落的头发,气愤地指着刚刚进去的两个伙计的背影,大声嚷道:
“呸,狗眼看人低的小人,等爷我哪天飞黄腾达了,你们连给爷提鞋的资格都不配。”
随后,又走到一旁,从马棚牵出自己心爱的小毛驴,一路拔开围观的众人,道:
“让开,让开,别挡路……”
话还未说完,就被两个穿着华丽的公子拦住了去路。其中一人面无表情让人捉摸不透,而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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